国内法律行业的弊端
- shanyuan hou

- Aug 26
- 1 min read
宪法纯属理论无法使用
百姓几乎没有立法参与权
律师只为出钱一方辩护,可以无视基本事实
法官属于体制内,行政案件绝对向着行政单位
国内审判结果国外很少承认
就算得到预期的审判结果,执行判决还要重新立案,一切都是未知数………………^_^
结论
法律的主要使用者属于官方+资本方
有钱有权才能上天平称重量…………^_^
普通百姓
法院懒得管,大多推崇调解………………^_^
没有权利与财富的公平正义没有什么份量………………^_^
作为百姓
应该熟知法律,除了自卫作用,没有多大意义………………^_^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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